1.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或处置流程,并定期开展演练。
2.做好适量的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
3.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立即做好单位出入管控,减少人员内部流动;通知不在单位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转运、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场所管控、人员安抚、相关保障等工作。
5.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各单位在落实好以上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还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国家、省和属地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多起输入性疫情中,有主管单位未落实防疫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情况,也有确诊病例因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如何履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川观新闻记者专访了四川省疾控中心专家、业务处副处长康殿巨。
国内多起输入性疫情感染来源主要集中在入境口岸和集中隔离场所。主管单位须从硬件改造、流程梳理、闭环管理、分区分类、人物环境同防等进行再强化、再规范
川观新闻记者:从您所在领域来看,落实单位责任的必要性、重要性是什么?哪些是单位需要格外重视的环节和细节?
康殿巨:12月2日,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召开会议,通报大连“11·03”疫情是因冷链企业违法犯罪、隐瞒真相,相关机构营私舞弊、敷衍塞责,是一起单位未落实有关防疫规定,不执行防疫指令造成的重大疫情扩散事件,教训极为深刻,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各类单位,是构建群防群治防控体系的重要单元,各单位应当服从属地管理,切实履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配合做好交通卫生检疫、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宗教活动、商务办公、商场市场、物流仓储等公共场所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安排专人落实清洁、消毒、通风等措施,对进入场所人员进行健康码查验和健康监测,并督促扫场所码;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人员集中管理和健康监测,对施工场地内的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等进行环境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