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斩获多项省级荣誉
七一前夕市120指挥中心走访红花街社
树牢正确政绩观 坚守生命急救一线 —
2008年6月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2011年6月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2008年
6月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2011年
6月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